国昌(沾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中的有关规定,我公司精细化工项目需发布环境信息公告,现进行环境信息公示,主要公示以下有关环境信息:
一、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国昌(沾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项目
项目组成:五套10万吨/年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生产装置、四套5万吨/年异丙醇生产装置、三套5000吨/年新型的溴系阻燃剂生产装置、一套1万吨/年环保型船舶防腐污涂料生产装置。
(一)废气
拟建工程废气主要包括丙二醇甲醚醋酸酯装置废气、异丙醇装置废气、新型阻燃剂装置废气、船舶防腐污涂料装置废气、锅炉和导热油炉燃煤废气、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以及原辅材料在储存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对各类废气分别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1、丙二醇甲醚醋酸酯装置:精馏塔不凝气二级冷冻盐水冷凝+活性碳过滤;甲苯精馏塔不凝气: 二级冷冻盐水冷凝后通过高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冰乙酸、甲苯、丙二醇甲醚的冷凝效率为99.5%。
2、异丙醇装置:轻组分不凝气和产品精馏塔不凝气采用二级冷冻盐水冷凝+活性碳过滤后。
3、新型阻燃剂装置:乙醇精馏回收不凝气采用二级冷冻盐水冷凝。
4、船舶防腐污涂料:甲苯精馏回收和异丙醇精馏回收采用二级冷冻盐水冷凝。
5、罐区采用平衡集气罐及在储罐表面刷凉胶来减少无组织排放。
6、导热油炉和锅炉燃煤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和半干法脱硫。
7、食堂油烟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对各类生产废气进行处理后,可确保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二)废水
废水中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后和设备、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剩余废水循环冷却废水、锅炉排污软水站排污属于清净下水排入沾化化工园区的雨水管网。各污染物均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要求。对
(三)各类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处置的措施,确保固体废物不外排,可以避免固废堆放对当地地下水和环境空气的影响。
(四)另外,拟建项目对设备噪声进行治理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最终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建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委托山东大学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成果为《国昌(沾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拟建项目正处在申办初期,先期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后已经进入实际工作阶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项目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村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的建设与环境污染情况,发布此公告。希望广大居民提出环保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联系,发表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昌(沾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振华
电 话:0543-3557565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海化工园区
环评单位:山东大学
联系人:谢震
电 话:0531-68600129
地 址:济南市历山路173号
E-mail:xzasyf@163.com
六. 公示说明
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国昌(沾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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